近日,環境保護部與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新的國家排放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新網能源頻道從環保部網站了解到,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在解讀各界普遍關心的制定和實施排放標準相關問題時表示,目前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6.4%,實施這一標準后,到2015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可減少618萬噸。
嚴格排放標準促進減排
“火力發電是重要的能源工業和基礎產業,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時,火力發電也是重要排污行業,火電行業對于環境質量的穩定和改善有重大影響。”吳曉青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對于電力的需求也不斷提高,在需求刺激下,近年來國內發電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
1987年時我國電力裝機容量僅為1億千瓦,到2000年已超過3億千瓦,2010年已達9.62億千瓦,其中火電為7.07億千瓦,占全國總裝機容量的73%,火電發電量占全國發電量的80%以上。火電是排污大戶,目前火電行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0%以上。
“雖然目前我國的電力裝機容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二,但是人均水平僅為0.74千瓦,而美國為3.5千瓦,日本為2千瓦,歐盟為1.4千瓦,因此電力行業在我國尚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同時,我們要看到,與電力行業的發展需求相比,環境容量卻是一個常數,行業發展難以避免地要受到環境質量的約束。”吳曉青說,要在行業繼續發展的同時保持環境質量穩定,就必須在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型可再生綠色能源的同時,降低傳統的火電行業的排放強度,為本行業的發展騰出空間。而降低排放強度的主要措施就是制定和實施更加嚴格排放標準。
制定標準防止兩極分化
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高速發展期,由于發展方式、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方面的原因,使環境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環境形勢十分嚴峻。以環境空氣質量為例,2010年全國六分之一的縣級以上城市、四分之一的**城市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二級標準,一些人口稠密、經濟發達地區灰霾發生的次數居高不下。
吳曉青說,在制定排放標準工作中,要防止和克服兩種極端傾向性意見的影響:一個是強調發展經濟,保障就業,認為一些行業裝備水平低、企業升級改造困難,制定嚴格的標準會妨礙經濟發展,主張放寬標準;另一個是不顧經濟技術條件和達標成本,主張不惜代價地制定嚴格的標準,甚至主張直接依據健康基準制定排放標準,或要求“零排放”。要使標準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制定排放標準就要總攬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充分考慮國家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緊密結合國家環境保護目標要求。“總之,排放標準應張馳有度。”
經濟效益同樣可觀
“實施新的排放標準,要求火電行業增加環保投入,與能夠產生的減排和環境效益、企業的投資強度相比,總體上達標成本在合理水平。”吳曉青算了一筆賬:到2015年時,需要進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現有機組和新增的機組容量約為8.17億千瓦,估計需投資1950億元,年運行費用約612億元;除塵和脫硫設施的改造和新建投資費用約需650億元。企業達標支出可以通過電價優惠政策予以一定的補償。
吳曉青說,2009年全國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1692.7萬噸,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9%,實施新標準后,到2015年,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可減少580萬噸;2009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214.4萬噸,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6.4%,實施這一標準后,到2015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可減少618萬噸。此外,實施新標準對電力行業顆粒物和汞等污染物也有明顯的減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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